重磅!最期待的无税不申报政策来啦!

2019-08-22

实务中,企业经常遇到当期纳税申报“零申报”的情形,办税人员对于“零申报”理解以及操作的认识不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纳税申报是每个企业都要做的工作,不管你公司有没有收入都需要如实记账报税,但是现在新的政策来了!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关于推行无税不申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办税服务,引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我局决定从2019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无税不申报”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当期无应税收入且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免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种的零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暂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


二、对2019年7月1日后所有新登记且未申请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2019年7月1日前已登记但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对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种可要求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更改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期限更改后,可按照无税不申报办法免于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无税不申报纳税人在申请票种核定或发生纳税义务应进行申报时,由大厅受理人员或网厅审核人员将纳税期限由按次修改为按季或按月,纳税人应按照修改后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纳税,且不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


三、税务机关将通过加强纳税申报数据综合应用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应报未报、错报以及虚假申报等税收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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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税不申报的推行不仅可以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负担,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满意度,而且能够缓解大量零申报业务对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工作造成的压力。「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税政第一线」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税不申报只有海南省部分地区试点推行,全国范围还没有普遍施行。因此,目前绝大部分纳税人即使没有发生业务,也是需要根据税费种认定信息按时零申报的哦!


再次强调,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的申报,即纳税人在一定所属期内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并不是指应纳税额为零。如果长时间(一般是连续半年以上)零申报或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容易引起税局关注,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同时,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还会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导致不能评价为A级。此外在实务中,税局还有可能要求持有发票的纳税人把发票降版降量。 


总之,长期零申报是不符合经营常规的,也会使得企业存在税收风险,所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业务情况据实申报,避免逾期申报产生罚款,甚至导致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等更恶劣的后果。